日前,财政部与商务部下发了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》等文件,我省家电下乡将延长至2011年11月底,同时新增加“下乡”洗衣机,并对部分门类“下乡”家电放宽价格限制。在我市,家电下乡实施一年来,农村市场潜在的购买力被激活。截至目前,销售已过亿元大关,兑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也达1000余万元,农民在购买中尝到了甜头。 在我省首批试点家电下乡“周岁”之际,财政部、商务部适时印发了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》、《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。 根据通知要求,“家电下乡”补贴资金仍然要求同级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,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提供保障。试点省从3个扩大到14个,推广产品从3类扩大到4类,将洗衣机纳入家电下乡推广范围。首批试点的山东、河南、四川延长执行到2011年11月底,其他1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从今年12月1日开始,推行到2012年11月底。另外,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最高限价有所调整:彩电从1500元调整到2000元,冰箱(含冰柜)从2000元调整到2500元,洗衣机2000元,手机仍然限价1000元。同时,实施地区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数量从2台(件)调整为1台(件)。 根据市财政局的统计,截至10月29日,我市已累计销售“家电下乡”指定产品49083台,其中彩电16671台,冰箱31033台,手机1379部。到10月25日已经兑付“家电下乡”补贴资金1131万元。而市流通业发展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,目前我市“家电下乡”指定产品销售收入已达到1.15亿元,庞大的农村市场被激活了。 当前,我市流通发展部门正开展“家电下乡”销售卖场的重新规范备案工作。各经销卖场也在积极备货,预计从12月1日以后,消费者便能购买到“家电下乡”指定的洗衣机。在新政策的刺激下,农村市场蕴藏的购买力将得到进一步解放。 |